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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消炎利胆片说明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18 点击:3042 来源:cfda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评价结果,决定对消炎利胆片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请通知行政区域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二、应当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并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予以调整。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

  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
  2.过敏体质者慎用。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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