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报背景
2005年8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176号),建立了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简称“两网”),其中浙江省共有5家医院(浙一、浙二、邵逸夫、省人、市一)为第一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监测单位。
2012年6月,为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 号),充分发挥“两网”对于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及时、准确反映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72号),该通知决定扩大“两网”监测工作至全国1349家二级以上医院。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72号)还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级“两网”的组建与管理工作,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省级“两网”可以在国家级“两网”监测单位的基础上扩大监测单位范围,逐步实现覆盖全部二级以上医院。省级“两网”使用国家级“两网”提供的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上报软件,实现与国家级“两网”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各省级“两网”应当在2012年6月1日前正式运行”。
2012年5月浙江省成立了“卫计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测网浙江省分网中心”,共有86家医院参与了卫计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的数据上报工作,其中51家为卫计委监测单位,35家为浙江省监测单位。为提高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用药权益,认真、及时、准确的做好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同时解决各地在抗菌药物监测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特对2016年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上报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
二、上报指标内容及含义
上报数据包括月报、季报和年报数据,内容与含义如下:
1、月报告数据:非手术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每月随机抽取11-20日出院的非手术病例15份填报),手术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每月随机抽取11-20日出院的手术病例15份填报),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调查情况(每月随机抽取16日的门诊处方100张填报),急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调查情况(每月随机抽取16日的门诊处方100张填报)。
2、季度报告数据: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情况(每年3月、6月、9月和12份填报)。
3、年度报告数据:医院及其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医院医疗及药品收入、抗菌药物使用金额情况。
从以上上报的病历和处方中可以得到以下指标:
1)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2)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3)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是指每100人天中消耗抗菌药物的DDD数。
DDD值:按照WHO推荐的药物应用日处方协定剂量计算:(defined daily
doses , DDD),同一通用名的药物剂型不同DDD值也不同。
某个抗菌药物的DDD数=该抗菌药物消耗量除以DDD值(克/DDD值)。
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所有抗菌药物DDD数的和。
收治患者人天数:指在同一抽样时间段内出院患者总数与同期患者平均住院天数的乘积。
4)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按照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口腔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7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5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肿瘤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30DDDs以下。
儿童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5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20DDDs以下(按成人规定日剂量标准计算)。
精神病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5DDDs以下。
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三、上报范围
浙江省共有86家医院参与了卫计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的数据上报工作,其中51家为卫计委监测单位,35家为浙江省监测单位。
四、监测网上报数据分析
1、15份手术病历和15份非手术病历的录入情况
2016年30份病历录入全部完成单位53家,病历录入部分完成的单位22家。未上报病历的单位11家(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上虞市人民医院,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友好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医院,临安市人民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其中标记红色的是卫计委监测单位)。30份病历录入情况按医院性质和级别分层比较见表1。
表1 30份病历录入情况按医院性质和级别分层比较
|
|
综合
医院
|
妇幼
医院
|
中医
医院
|
其他
|
三级
|
二级
|
2015年
|
完成
|
66.1%
|
62.5%
|
50.0%
|
25.0%
|
65.7%
|
42.8%
|
部分
完成
|
23.7%
|
37.5%
|
37.5%
|
25.0%
|
22.8%
|
42.8%
|
未上报
|
10.2%
|
0
|
12.5%
|
50.0%
|
11.5%
|
14.4%
|
2、浙江省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2016年浙江省平均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12.1%,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1%),指标超过20%的单位4家。2016年未上报门诊处方数据的单位12家(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上虞市人民医院,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友好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医院,临安市人民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其中标记红色的是卫计委监测单位)。浙江省门诊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按医院性质和级别分层比较见表2。
表2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按医院性质和级别分层比较
|
综合医院
|
妇幼医院
|
中医医院
|
其他
|
三级
|
二级
|
2016年
|
13.1%
|
11.7%
|
13.0%
|
10.0%
|
11.8%
|
16.3%
|
3、浙江省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
2016年浙江省平均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41.4%,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41.4%),指标超过60%的单位3家。2016年没有该项数据的单位12家(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上虞市人民医院,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友好医院,衢州市第三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医院,临安市人民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其中标记红色的是卫计委监测单位)。浙江省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按医院性质和级别分层比较见表3。
表3 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按医院性质和级别分层比较
|
综合医院
|
妇幼医院
|
中医医院
|
其他
|
三级
|
二级
|
2016年
|
41.9%
|
46.2%
|
34.7%
|
33.2%
|
39.6%
|
48.5%
|
4、浙江省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2016年浙江省平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45.8,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46.4),使用强度超过40的单位有46家,超过60的单位有10家。2016年没有该项数据的单位26家(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职工医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衢州市人民医院,上虞市人民医院,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奉化市人民医院,湖州市南浔区双林人民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临安市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温州友好医院,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其中标记红色的是卫计委监测单位)。浙江省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按医院性质和级别分层比较见表4。
表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按医院性质和级别分层比较
|
综合医院
|
妇幼医院
|
中医医院
|
其他
|
三级
|
二级
|
2016年
|
59.9
|
40.9
|
38.8
|
43.9
|
45.8
|
51.2
|
五、监测网上报存在的问题
1、数据未上报或上报不完整
很多监测单位未按要求上报数据或上报不完整,造成很多内容缺项,影响数据统计。
2、数据上报不及时
上报月份的数据在下个月月底前完成,如3月份的数据应在4月底上报录入完成。季报或年报数据在季或年的最后月份的次月上报。每年3月和7月的上报病历需进行用药评价,但不需要将纸质表寄到全国监测网中心(国家监测单位)或浙江省分网中心(省监测单位)。
3、数据上报错误
很多监测单位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情况(每年3月、6月、9月和12份填报)的数据上报错误。此统计数据仅仅是住院患者所消耗的抗菌药物,不包括门诊用药,也不包括出院带药!该数据直接关系到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要认真上报,仔细核对!
六、 数据上报工作下一步计划和安排
1、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据上报人员的培训,力求上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
2、定期在浙江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网上公示各监测单位上报情况以及上报的数据,对上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督促未上报单位和数据上报异常的单位及时上报或核对数据。
3、扩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浙江省分网监测单位,将更多的医院纳入监测网管理,逐步实现覆盖全部二级以上医院。
4、现正在浙江省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网站上增加药事管理质控数据上报系统和用药错误上报系统,可以实现网上数据的上报。
卫计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检测网浙江省分网中心
2017.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