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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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部分细菌类生物制品通用名称的通告
作者:本站 时间:2008/10/15 点击:1127 来源:本站
<P>为规范生物制品通用名称的使用,维护药品监督执法的严肃性,现将部分细菌类生物制品通用名称予以公布。  </P> <P>自2007年12月1日起,上市的细菌类生物制品必须使用公布的通用名称。   </P> <P>特此通告。</P> <P>  附件:部分细菌类生物制品通用名称</P> <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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