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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局出台“小药店”整规后三年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2-01-05 点击:323 来源:网络来源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从2011年开始全省“十小”整规工作进入后三年整规的新阶段。为了切实做好今后三年我省“小药店”整规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规工作成果,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十小”整规工作要持之以恒,抓机遇保发展的工作要求,结合药品流通监管实际,日前省局制定印发了《2011-2013年全省“小药店”整规工作指导意见》。<BR>&nbsp;&nbsp;&nbsp; 今后三年“小药店”整规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规范、长效巩固、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新阶段的“小药店”整规工作,切实提高整规工作巩固率和群众满意率,大力改善以农村为重点区域的药品消费环境,促进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通过今后三年的整规工作要实现的工作目标是:全面巩固提升“小药店”整规成果,实现整规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和经常化,促进“小药店”转型升级和有序发展,使全省“小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得到全面规范,并做到“三线六规”,即药师在岗、经营品种、储存温湿度三个项目的在线监管;人员管理、购进渠道、储存养护、销售行为、广告宣传、药学服务六个方面的规范化。<BR>&nbsp;&nbsp;&nbsp; 《指导意见》提出七项主要工作任务:(一)大力推进“小药店”监管信息化建设;(二)全面开展小药店经营行为规范化建设;(三)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评定和分类监管机制建设;(四)切实加快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建设;(五)积极探索质量风险管控制机制建设;(六)深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体系建设;(七)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设等。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有机结合,完善长效监管;强化督查指导,巩固整规成果;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服务引导,促进有序发展共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FONT></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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