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NT size=3> 为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计划出台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管理规定,明确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反馈对象、途径、内容及相关管理要求。国家中心委托相关研究单位系统研究国家药物警戒信息管理经验,为出台我们《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管理办法》提出合理建议。 </FONT>
<P><FONT style="LINE-HEIGHT: 175%; FONT-SIZE: 10.5pt">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2012年8月13日,国家中心在北京召开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管理规定专家研讨会。会议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学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药品安全监管司、药品注册司相关领导;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药典委员会、药品审评中心、信息中心相关专家;部分省中心代表;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代表30余人参会,参会人家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对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反馈工作现状、现有研究方案存在的问题、出台此信息管理规定可能面临的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FONT></P>
<P><FONT style="LINE-HEIGHT: 175%; FONT-SIZE: 10.5pt"> 国家中心将结合项目研究成果,尽快出台关于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的管理规定。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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