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NT size=3> 8月6-10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依据《2012年度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检查、非税执收工作检查及财务情况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对承担2010-2011年“中央补助地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衡阳、郴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检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及衡阳、桂阳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项目完成及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及调研。 </FONT>
<P><FONT style="LINE-HEIGHT: 175%; FONT-SIZE: 10.5pt">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仔细核对了项目实施与相应财务凭证等业务及财务管理资料,对专项资金的到位及独立核算等管理情况,支出范围和程序等使用情况,涉及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实施项目有方案,使用资金有凭证,推动工作有成效,以专项带动全面工作,特别是桂阳县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对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实施时效性等问题给予指导,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调研。 </FONT></P>
<P><FONT style="LINE-HEIGHT: 175%; FONT-SIZE: 10.5pt"> 此次督查将有利于指导湖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了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能力和水平。</FON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