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V>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第三条“活动范围”规定为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而在第五条“重点内容”的(五)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及(六)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中,除综合性医院外,对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均有具体的控制指标(如抗菌药物品规数、住院患者使用率、门诊患者抗菌药处方比例、急诊患者抗菌药处方比例、使用强度等),唯独缺少对中医院的控制指标。为此,我们在督导检查时就很难评价中医院的达标情况。</DIV>
<DIV>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均设有中医药管理局,而地(市)、县(市)则没有单独设置,建议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及早出台有关中医院的控制指标。毕竟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事,唯独缺中医院的“专项整治”控制指标是不可接受的。</D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