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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采取多举措施加强药械广告监管
作者:网络来源 时间:2012-11-01 点击:258 来源:网络来源
2012年以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采取5项综合措施,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打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该局采取的主要措施: <P>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将广告监测工作纳入药品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全省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综合整治力度。</P> <P>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措施,突出监测监管重点。下发《关于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工作要求的通知》,落实广告监测工作责任制,明确全省16个州市局有专人负责,定时上报,保证上报、移送的违法广告信息准确、规范。</P> <P>  三是认真落实违法药械广告上报移送工作。对全省16个州市局上报,以及国家局监测核对的各类违法广告,做到及时核对统计,对监测到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一律上报省局公告及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P> <P>  四是充分利用违法广告监测结果,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将违法广告的监测情况与企业的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对违法广告涉及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同时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GMP、GSP检查结合起来。</P> <P>  五是建立违法广告发布企业的约谈机制,有效制止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进行企业负责人约谈,通报相关违法情况,要求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今年以来,共约谈25家生产企业40余次。</P> <META name=Content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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