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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分我忧
作者:浙江省卫生厅 时间:2012-11-20 点击:308 来源:浙江省卫生厅
本报记者 邵全海通讯员 闵建华 摄影报道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双桥村农民张生荣因患尿毒症进行换肾手术后,花去医药费10万元,该地的合作医疗制度给予补偿6万元。11月8日,张生荣向记者夸起十年来实施的合作医疗制度时,感慨地说:“如果不是十年前加入了合作医疗作保障,我就没有今天。”<BR>&nbsp;&nbsp;&nbsp;&nbsp; 记者来到秀洲区新塍镇庙云桥村,正在干农活的应福龙等村民谈起十年来的变化,也谈到了合作医疗制度,对记者说:“全靠党的政策好,农民生病也有保障,能享受合作医疗制度。”<BR>&nbsp;&nbsp;&nbsp;&nbsp;&nbsp; 1999年,嘉兴市秀洲区在全国率先创建由政府投入资金,引导群众参保,建立“四级筹资(区、镇、村及个人)、两级管理(区、镇)”的大病统筹合作医疗。2002年,中央有关领导来秀洲视察合作医疗工作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03年,秀洲合作医疗模式在全国推广。<BR>&nbsp;&nbsp;&nbsp;&nbsp;&nbsp; 实施合作医疗十多年来,秀洲区合作医疗在参保筹资机制、特殊病种补偿、信息化建议以及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又进行不断创新和完善,各级政府补助还从当初每人20元增加至300元。目前,统筹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80%以上;群众合作医疗参保率连续5年达98%以上。<BR>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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